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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小我融入大我 青春献给祖国”党史学习教育实践活动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时间:2021年07月13日

各部门: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参加教育部组织开展的“小我融入大我 青春献给祖国”党史学习教育实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小我融入大我 青春献给祖国

二、活动时间

7月15日——8月25日

三、工作目标

紧扣党史学习教育主题,引导师生从中国共产党的非凡历程中深切感受马克思主义的真理力量和实践力量。紧扣国情社情教育,结合对国家战略的实践服务以及深入基层一线的实习考察,进一步增强师生对自身所肩负的时代责任的深刻认识。紧扣实践育人模式创新,结合社会实践活动的实际情况,推动思政课程、课程思政与社会实践有机融合。

四、重点任务

1.知行结合,深化学习教育成果。与焦裕禄纪念馆、黑铁山抗日武装起义纪念馆、马鞍山烈士纪念馆等革命纪念场馆共建实践基地,将思政课实践教学与党史学习教育有机结合,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庆祝建党百年重要讲话精神,组织师生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宣讲报告、现场研学和党史宣讲志愿服务等系列活动,引导师生发扬红色传统、传承红色基因,赓续共产党人的精神血脉。(责任部门:马克思主义学院)

2.实学实干,助力国家重大战略。围绕国家“十四五”规划和2035远景目标,聚焦学院“双高计划”建设和“十四五”时期重点工作任务,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结合“课程思政”建设,以校级及以上课程思政示范课为重点,遴选专题实践项目,与合作企业共同打造实践基地,科学设计实践方案,将实践环节与课程教学融合,引导学生开展下沉式、进驻式的实践锻炼和学习体验。(责任部门:教务处、各系院)

3.奉献服务,深入基层扎根一线。开展“三下乡”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组织师生深入乡村、社区、西部等基层一线,通过推广国家通用语言、义务支教、文化艺术展演、农技培训指导、法治宣传教育、关爱留守儿童等形式,引导师生切实服务乡村振兴、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把学习奋斗的具体目标通民族复兴的伟大目标结合起来,用实际行动诠释当代青年的责任与担当,不负时代,不负韶华,不负党和人民的殷切期望。(责任部门:团委、各系院)

4.供需对接,开展重大专项调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开展毕业生就业状况跟踪调查。组织师生组成实践团队深入用人单位开展毕业生访谈、毕业生业务主管访谈、单位招聘经理问卷调查、毕业生业务主管问卷调查等工作,深入了解不同单位及岗位实际,感知用人单位的实际需求和对大学生的能力素质要求,提高学生职业发展规划意识与能力,形成学生学业与职业双向互动的良性机制,推动毕业生实现更高水平更高质量就业。(责任部门:校企合作与就业指导中心、各系院)

五、实施保障

1.做好社会实践活动的培训指导和安全教育,抓好过程监管和实时跟踪,实现全过程指导把关。做好应急预案,迅速及时处置突发事件,充分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严格遵守所在实践单位的疫情防控要求和有关管理规定,确保安全有序开展实践。(责任部门:各项目团队)

2.建立完善社会实践学分认定机制,进一步规范落实思政课实践学分要求,在课程思政建设中明确学时学分,并建立标准健全、多方参与、多级评价的社会实践质量监测评估体系。(责任部门:教务处、质量控制与绩效考核办公室)

3.突出社会实践的结果应用,将学生参与社会实践情况作为评奖评优、升本推研、推优入党等工作的重要依据,根据要求完成社会实践考核和评价工作并记入学生档案。(责任部门:组织人事处、团委、学生处、各系院)

4.加强工作组织,优化实践保障机制,各项目团队应至少配备1名专业课教师或1名党务和思政工作干部担任指导教师。(责任部门:各项目团队)

5.成果应包括文字、图片、视频等材料。视频时长不超过3分钟,画面清晰,声音清楚,配有字幕;图片不超过5张,单张图片文件不低于1MB;文字材料不超过2000字,重点阐述实践项目实施情况、主要成果、特色亮点以及社会价值等。请于8月27日前将以上材料报送宣传统战部(联系人:周艳妮,联系电话:2348617),学院将组织评选院级优秀社会实践项目,并择优向省教育厅思政处报送1项优秀实践成果。(责任部门:宣传统战部、各项目团队)

宣传统战部

2021年7月13日